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夷陵区农业农村局就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比价,特此发布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夷陵区农业农村局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我局日常公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对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项目比价,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费用标准

  1.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全天64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全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全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全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2.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3.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4.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宜昌注册相应资质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的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均属投标人,配备司机须是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相关证明齐全,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证、环保证、年检证书等;投标人用于租赁服务的中、大型客车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3.我局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到位,累计三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局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

  六、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并盖企业公章;

  4.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5.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比价原则

  本次招标由夷陵区农业农村局比价小组负责,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2名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送达夷陵区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04号;联系人:陈安;联系电话:0717-*******


宜昌市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一审:陈安;二审:钟直锋;三审:宋朝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租赁 供应商采购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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