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招标通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招标通告
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增加经济收益,经我场场务会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国有金秀林场285.06亩林地承包经营权分12个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现将招标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标的:详见附表
二、林地经营权,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三、租赁经营时限:20年
四、承包金及承包金交付方式:招标底价为50元/亩/年,租金每5年交付一次,共分四期;中标签订承包合同后须交付首期承包金,下一期承包金在上个承包期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完成,以此类推。
五、竞标人条件
㈠竞标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经济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㈡竞标人报名提供资料:凭有效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到场部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㈠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6时止。
㈡报名地点:金秀林场场部办公室
七、竞标时间和地点
㈠竞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10:00时
㈡竞标地点:金秀林场场部一楼会议室
八、竞标方式:各地块单独租赁(竞标),竞标方式为暗标。
九、竞标保证金
㈠ 报名竞标者,每参与竞标一块地块,须交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做竞标保证金。
㈡竞标保证金须交到金秀林场指定的银行账户,竞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用途和标的名称(未按要求填写交纳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㈢竞标人交纳保证金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底单(盖有银行业务章)到金秀林场财务股开具收据。竞标人在交纳竞标保证金取得收据后方可参加报名。
㈣竞标后中标者将所交的保证金伍佰元(500元)转作承包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予以退还,在招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节假日顺延)通过转账的方式无息全额退还。
十、其他相关事项的规定
㈠根据招标法规定,参与招标会的竞标人不能少于3名,少于3名的,取消本次招标会。
㈡ 每位竞标人可带1-2名陪同人员,竞标人及陪同人员须服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好会场纪律。
㈢竞标过程中,报价低于招标底价者视为无效,报价超出招标底价最高者,现场主持人宣布本次竞标成交,该最高应价的竞标人为中标者。
㈣竞标结束后中标者在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必须与招标方(金秀林场)办理承包合同签订手续,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则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的标的,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者的中标资格,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㈤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中标的标的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承包。
十一、所发包的林地属生态公益林,承包者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公益林管理办法。
十二、招标会由金秀林场主持,如竞标人报价达不到竞标底价时,则本次招标不成交。
十三、欢迎到金秀林场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保证金缴交账户:
1.户名: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
2.开户行:农行金秀支行营业部
3.账号:201*****040******
联系电话:0772-*******(办)
特此通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有金秀林场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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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林地承包 招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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