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6-12-30 9:43:41
利辛县人民医院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1223-103
我院拟院内招标比价采购以下项目,欢迎有意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参加投标。利辛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地址lxxrmyycgbgs@163.com。
包1:医用防护服2套(进口)
包2:PICCO监测模块2台(进口)
包3:环氧乙烷灭菌器1台(进口)
包4:超纯水处理机1台
包5:高清电子胃镜1套
投标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报名日期 |
投标单位 |
公司地址 |
投标单位法人姓名、手机号码、公司电话、传真、 被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邮箱地址 |
生产产品的公司、电话号码、品牌、注册证号、 公司或被授权人邮箱地址 |
注: 1.报名时请直接复制报名格式表((((投标项目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报名表的格式及内容不允许调整和改动,必须按栏目要求逐项填写,不能有缺项,不要合并单元格。如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报名不合格,招标人不予通知。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发送至邮箱lxxrmyycgbgs@163.com。
2.邮件主题请直接填写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字样(***项目***公司报名)。如主题内容填写不按要求,招标单位将视其为垃圾邮件不予接收。
3.项目投标报名单位在发送电子报名表后,需来电至利辛县人民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电话(0558—*******)确认报名是否收到,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公休日除外。
4.同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报名,第二家报名的作废(以报名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
(1)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件》
(2)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3)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简称CCC认证)
(4)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 授权书。
(5)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近三年内与其他医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不少于三份)。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xxrmyycgbgs@163.com,招标人根据需要效验。
5.招标根据报名情况,将适时以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月6日
联系人:陈主任 0558-*******
利辛县人民医院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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