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办公用房租赁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无自有办公地点,经市场调研及考察,位于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臣东路与010乡道交叉口处房源交通便捷、房屋结构布局类型、房屋面积、使用功能等是唯一能满足租赁需求的,该房产为南阳市卧龙区顺同祥商贸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且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已同意采购人变更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租赁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南阳市卧龙区顺同祥商贸有限公司
2.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盛唐商务苑9幢3楼304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岳嘉 北京达略(南阳)律所 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崇 南阳医专一附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杨耀富 河南中光学集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2月20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6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两相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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