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干休所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第4干休所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南京军区司令部南京第4干休所综合整治
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3、结构类型:砖混
4、建设规模:屋面整修(约3290平方米)、楼道粉刷(约7545平方米)、门禁系统安装(8套)、道路整修(约1730平方米)、围墙整修(约650米)、安防监控、绿化整修、自行车棚改造、楼梯栏杆更换、营院大门改造、文体活动中心改造等。
5、投资概算:359万元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2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4 月 13 日;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8、招标范围:土建、安装 、智能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 标 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
3、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有类似300万以上工程业绩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36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干休所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2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5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以及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考察现场核实原件)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经招标人同意除外),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起始时间: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月 16 日
(九)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 标 单 位:南京军区司令部南京第四干休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80号三楼
联系人:崔助理、康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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