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重水堆核电站基于重水精馏生产氦-3技术研究设备供货
及实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003C11506BD/HDGC-WZ-GKZB-25-0195
2.2项目名称:重水堆核电站基于重水精馏生产氦-3技术研究设各及实验服
务采购(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受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委托,需设计并提供一套氢-3生产
设备。现设备初步方案已完成,需寻找外委厂家进行设备细化设计、性能试验:
加工供货等。
2.4招标范围:氢-3生产设备的细化设计、性能试验、加工制造与供货等
其中性能试验主要包括氢-3生产设备的模拟除氘试验、膜分离试验、低温纯化
试验以及重水精馏脱除不凝气试验等。详细供货范围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招
标范围清单,详细技术要求见规格书。
2.5交货期:
2025年9月30日完成氢-3生产设备样机制造和验证试验,并提交样机试验
报告:
2025年11月10日提交氢-3生产设备调试程序及运维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完成重水精馏脱除不凝气体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
2026年8月15日氢-3生产设备到货。
2.6交货地点: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理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4本项目中氨-3生产设备制造加工允许分包,但相关试验不能分包。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https:/m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
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
供应商服务)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
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
标。
4.4发售时间:2025年2月19日12时00分一2025年2月24
”(北
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纸质
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也接受现场递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
色
邮寄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
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纸质版投标文件(仅用于存档使
用)。
联系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10-80943128、17611646660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
不接受闪送、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注:1)为防止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投标文件外封套请用透明
胶带封牢。
2)为防止误投,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快递单上需
同时注明单位名称。
5.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
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将在开标前一天发送。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
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5其他事项说明:
理有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以确认
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
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
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重
水堆核电站基于重水精馏生产氢-3技术研究设备及实验服务采购的国内公开招
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
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
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
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
管理有限公司
路117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邮编:100840
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张晓美
笔理有
电话:010-80943128,7611646660
邮箱:zhangxm@puyu其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一【已参与的项目】一【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
商服务)。
电话:上
电子邮件:上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肆跟公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链管理有限公司
2型5年8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