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合肥市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拟支持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598号)、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粮规网函〔2024〕28号)、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粮规网函〔2024〕289号)、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25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粮规函〔2025〕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优质粮食工程等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143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具体支持项目
坚持突出重点,本着扶大扶强,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项目成熟度、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省级复核等程序,拟确定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等共8个项目纳入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详见附表)
二、关于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优质粮食工程等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14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支持项目数量、体量、投资额度等实际情况,经测算,拟将省下达我市2025年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共1476万元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实施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另,对投资额度未落实、项目完成不彻底、资金使用不完全的项目,将收回涉及的补助资金,统筹择优用于支持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在库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实际效益。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宜以《合肥市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内容为准。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发改委粮食规划建设处、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0551-********(市发改委粮食规划建设处)
监督电话:0551-********(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合肥市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拟支持项目公示表.xlsx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标签: 优质粮食工程 项目申报 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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