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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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
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DGC-2025-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目监
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80.557030 万元,招标人
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10916.96 平方米,主要建设 4 个综合能源站房,每个建筑面
积为 2000 平方米;综合智慧管理中心建筑面积 2916.96 平方米及设备购置,铺设供水管网
57.09km;综合能源站配套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绿化等),配套的管网工程
及监控系统。勘查区总面积约 48.59 平方公里,对勘查区地热能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包含勘
查井施工、提交勘查报告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
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
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
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水井施工单位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独
立承担过地热资源勘查项目或地热资源勘查项目监理服务。
3.4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地质(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
提供 2024 年 1 月 01 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
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 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
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
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7 其他要求:(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相应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
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4)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若有)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
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料网上打印
页等资料加盖公章(注:请参照第 3 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设项
目已经南乐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批准建设,乐审信[2024]31 号(项目编码:2402-
410923-04-01-756338)招标人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
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乐县滨湖新区地热能供暖(一期)建设项目一地热能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建
设项目监理;
2.2 磋商编号:HNQDGC-2025-03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项目地点:南乐县境内;
2.5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10916.96 平方米,主要建设 4 个综合能源站房,每个建
筑面积为 2000 平方米;综合智慧管理中心建筑面积 2916.96 平方米及设备购置,铺设供水
管网 57.09km;综合能源站配套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绿化等),配套的管网
工程及监控系统。勘查区总面积约 48.59 平方公里,对勘查区地热能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包
含勘查井施工、提交勘查报告等。
2.6 项目总投资:16805570.30 元;
2.7 磋商范围: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9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2.10 工期控制目标:施工中标工期;
2.11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水井施工单位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独
立承担过地热资源勘查项目或地热资源勘查项目监理服务。
3.4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地质(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
提供 2024 年 1 月 01 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
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
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 2023 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
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
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7 其他要求:(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相应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
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4)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若有)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
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双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156 号 16 号楼 22 号室获取磋商文件。
4.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料
网上打印页等资料加盖公章(注:请参照第 3 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4.3 磋商文件费用: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南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乐县城关镇昌州西路 70 号
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7539330516
代理机构:河南全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156 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83814186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发 布 人:河南全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南乐县城关镇昌州西路 70 号
联 系 人:薛主任
电 话:175393305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156 号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188381418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 矿产资源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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