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中学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第十一中学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郴州市第十一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通知(公告) 通过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适用推荐供应商方式) (所有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郴州市第十一中学(采购人)的郴州市第十一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电F_HW_********01632 ,采购代理编号HNDTC2016-CG(HW)-159-郴州)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询价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询价。 1、收到邀请的供应商,请你单位于 2017 年01月04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燕泉商业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5楼)(详细地址)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 04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网站(www.czzcjy.com)。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须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07,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法为2017年01月09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开标室(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指定地址)。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数字CA”并签名以示出席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7年01月04日17时30分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询价。 7、推荐供应商的专家名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人:罗校长电话:135*****401 地址:苏仙区良田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娟 苏海媛 电话:****-******* 186*****716 地址: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冯家小区综合楼五楼) 保证金汇至: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七里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5859-6767-4871 购询价通知书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七里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5859-6767-4871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年月日 附件:询价通知回复确认函 询价通知回复确定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
标签: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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