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招标公告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区有关部门、街道、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2:3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会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的条件:1.必须年满18周岁;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支持关心大亚湾开发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熟悉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情况。
(二)参加听证会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3月7日下午5:30前将《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tfjdkk@dayawan.gov.cn)或寄送至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股进行报名,联系人:李润芝,联系电话:0752-*******。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法:本次听证会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或承办单位邀请参加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集9名听证代表,若报名人数较多,则按照提交《听证会报名表》的时间顺序选取代表参加听证会;生态修复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等由承办单位邀请参加听证会。
(四)参加听证人员的权利: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本次听证会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相关纪律: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违反听证纪律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离场。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19日
(联系人:李润芝,联系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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