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订购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二)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群众和机手风险防范、安全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开远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计划订购一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现公开比选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预算
6.04万元以内
(四)项目内容
采购农机安全操作宣传单5000页,农机安全宣传布标617米,农机道路安全警示案例展板20块,老旧农机具报废补贴展板35块,购机补贴资料整理打印装订44套。(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3月31日前。
二、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各级信用平台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各种限制的,不得参与比选。
注:如比选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比选申报材料作废无效,并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三、比选流程
(一)提交资料申请
1.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实施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信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见附件2);
2.材料装订要求
(1)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2)装订好的材料有内容的每一页都加盖公章;
(3)材料份数:一式五份。申请人应将所有材料装入一个封包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并清楚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二)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比选。
(三)确定实施单位
依照比选结果,组织采购方以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最终实施主体,并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四、相关约定
中选单位与开远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及递交材料时间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递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资料,组织采购方不予受理。
(二)询问事项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73-*******。
(三)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开远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办公室(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西路灵云巷3号)。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开远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25年2月20日
标签: 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操作 农机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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