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家具、家电、耗材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家具、家电、耗材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财政局的委托,对延津县财政局2017年度办公设备、家具、家电、耗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财政局2017年度办公设备、家具、家电、耗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6】092号
三、项目包号划分及内容:
该项目共分为四个包,谈判供应商分别对所投包号内所有品目内容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权以包为单位。
一包: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设备及耗材、服务器等);
二包:办公家具包括(木制、皮、布类、金属类办公家具等);
三包:办公家电包括(空气调节器、冰箱、冰柜、饮水机、电视等);
四包:办公耗材包括(纸张、票(单)据、各类证书、各种画册等) ;
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7、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要求;
9、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谈判。
五、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将视为无效。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09:30整。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采购人: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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