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69K91N)

********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33490号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院内。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采暖系统维修改造;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和电梯井改造;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楼内修缮工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12万元。建设地点为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院内

2.2工期要求:

2.2.1计划工期:总工期68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

********7">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7)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5日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授权代表(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提供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2.5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及监理工程师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不予报名;

4.2.6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1)。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报名时需携带附件中《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5日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6.1.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6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0">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中国”()、“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mgztb.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8号

联 系 人:库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腾飞路内蒙古银行北巷)

联系人:刘君磊

电话:****-*******,*******

电子邮箱: ZZGJNMG@163.COM

中国建设银行 (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市腾飞路支行。

行号:1051 9106 6285

账号:1500 1706 6280 5250 6021

收款人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腾飞路支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行号:******** 3187

账号:******** 3759

收款人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圆角矩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圆角矩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管理 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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