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绥芬河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绥芬河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CIFEX-F1004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2)自有、自建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携带备查;租赁的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已签订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如为此期间续签合同,需提供上一阶段合同),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申领要求: 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成立考察小组对各预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资质考察。一旦发现预中标供应商在公司实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技术标准、项目业绩等方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并按虚假投标处理。我单位将从严处理违规供应商,请供应商诚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标签: 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 资质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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