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招标公告
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招标公告
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
招
标
资
料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小额公共资源招标小组
2016年 12月 30 日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
2、建设地点:大墅镇岭川村
3、工程设计内容及规模: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6*32*2个=384平方米。
水、电安装费暂估价:700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报名条件:具有制造和安装GLP-832型连栋智能大棚资质。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 月30 日至2017年1月5日14时0分整。
3、报名地点: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资产管理科(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607室)。
4、报名时须提交:
⑴报名人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章复印件。
⑵工程交资料费 元/份,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还;
⑶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元,中标者抵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七日内退还,但不计利息。
5、招标联系人及电话:卢建华—********(519615)。
6、投标、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4时0分整,逾期作自动放弃。
7开标地点: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4楼会议室。
8、综合单价组成:已包括实际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结算过程中不再另行调价。
9、发包形式:包工包料。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投标报价书
三、评标办法
1、评标由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2、对各投标人标书进行报价浮动幅度是否适当审核。
3、本工程评标办法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为100分。本工程设计费预算价:99160.00元。其中:
水、电安装费按暂估价7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书为废标;[衡量值保留二位小数]。
四、交易须知
开标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投标书无效。
五、不合格(无效)标
1、投标人在超规定的开标时间不到场、不交投标书的视为自行放弃,且不退还资料费。
2、投标书超出预算价的。
3、投标书签字不完整、未密封的。
六、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经公示3天无疑议,按招标文件要求,凭有关资料领取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开工,逾期作自动放弃,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质量标准:按方宅、梅口蚕业农场质量同等。
3、工期:20天。
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
投
标
函
2017年 1月 5日
投 标 函
致: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的招标文件,在研究了该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方投标报价为: 元。并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5天内与你方签订设计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设计,并在20 天内完成本合同施工。质量达到方宅、梅口蚕业农场同等。
3、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而我们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交付质量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没收5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
日 期:2017年 月 日
岭川蚕业农场GLP-832型连栋智能养蚕大棚
参照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廉 政 协 议
为进一步加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7年 月 日 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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