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16:18
预算金额 ¥7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166*****627
采购单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66*****627
代理机构名称 不使用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购买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承担全省法官及法院系统其他人员的培训任务,开展相关理论实务研究;承担国家法官学院下达的培训和理论实务研究任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山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50号)、《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培训费中师资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行[2018]49号)、《省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晋高法[2016]46号),为使全省法院干警理想信念坚定,履职能力增强,综合素养提升,为推动山西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提升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
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文件第9条规定等相关文件,对改革后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执行;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根据关于印发《省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编字【2020】13号)等相关文件,山西法官培训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法官及法院系统其他人员的培训任务,开展相关理论实务研究;承担国家法官学院下达的培训和理论实务研究任务。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法官培训学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2025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电话:035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8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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