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研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教研科研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公告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2项目内容:为做好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2025年度各类招标采购工作,中心向社会公开选取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担我中心货物采购类、服务类、工程类及其它类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在参与采购项目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1.3服务期限: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登记备案;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文件递交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未受到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声明。
(5)参选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有三年以上的业绩和用户满意度评价表。
(6)提供一套完整的服务过教育系统项目的资料。
供应商在看到本公告内容后如愿意参与本项目,须按照文件内容格式自行编制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在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办公室递交纸质版资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28日下午14:40,地点: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四楼会议室。各参与机构需经陈述及提问环节。
5.有关事项
(1)比选结果将在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2)经比选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比选公示期结束后主动与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取得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比选工作。
(4)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对本次比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
联系人:陈欣、杨威
联系电话:0351-*******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258号
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
2025年2月20日
标签: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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