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5万立方米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日产5万立方米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产5万立方米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产5万立方米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武发改登[2016]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产5万立方米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工程
1.2项目编号:GXDYZB-2016-(N)64
1.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亩,建设一条以香蕉秸秆、象草、玉米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为原料和一条以糖蜜酒精废液等为原料的生物质天然气生产线。拟建原料预处理系统等设施,新建畜禽粪便、酒精废液和秸秆混合高效厌氧消化处理系统、生物气净化提纯系统、配套沼气发电系统及改造污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建成后形成日产秸秆等混合原料生物质燃气5万Nm3的生产能力。
1.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1.5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12582.50万元
1.6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且具备设计条件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2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 240 日历天。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含土建、水电、消防、防雷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2.2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机电类或化工类或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机电类或化工类或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派出)。
3.2.3项目施工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或机电类或化工类或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牵头人派出,且由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3.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月30 日至2017年 1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 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有牵头单位提供)的专职投标员持专职投标员卡、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诚信卡和身份证原件)携带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工程师的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联合提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提供)(上述资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 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皎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鸣县锣圩镇建设街11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710室
邮 编:530199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何泽贤 联 系 人:林雅云
电 话:137*****925 电 话:****-*******
2016 年12月 30 日
附:联合体协议格式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且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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