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冈县合盈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冈县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编号:GDRXQY2016-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佛冈县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
下文所称“项目”或“本项目”除专门冠名外均指“佛冈县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
3、项目内容及数量
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本工程为佛冈县政府机关干部职工食堂工程(第二次),职工饭堂、新增菜梯、客梯及门楼工程,其中职工饭堂包含拆除工程、新建工程及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施工图。 | 1项 | ¥*******.56元 |
注: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内容。
4、项目预算:人民币*******.56元,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效。
5、工程地点:佛冈县综合办公大楼l、2、3楼南侧。
6.项目类别:工程类。
7、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同时提供):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6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投标人企业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4、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拟派专职安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5、投标人应当具有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投标人应当具有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7、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标主要厨房设备(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可由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单位共同组成。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单位必须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体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联合体主体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不能为D级;
10、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11、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12、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的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需要质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实的证据资料,如未能提交,其质疑将不能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二份,连续页码,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本项目须联合体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文件(资料)自行前往购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②、③点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提交原件核对:
①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同时提供);
② 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同时提供);
③ 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同时提供);
④ 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⑤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⑥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⑦ 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⑧ 厨房设备(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制造商证明材料;
⑨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请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盖章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不提供该“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地址: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 / 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开标室。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冈县合盈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佛冈县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7层0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gdrxq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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