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开展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5. 发挥高新区培育新赛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创新生物药4个重点专题加强项目组织,探索通过共同资助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并在项目申报中予以说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联合高新区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推进前沿技术突破和场景应用。支持高新区以项目为依托,强化技术策源,优化发展生态,引导资源集聚,大力培育新赛道,打造发展新引擎。

二、组织方式

1.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省级创新联合体可增报1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量子科技(指南代码:1002)、脑机接口(指南代码:1003)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纳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储备库的项目(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由申请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重新申请提交,不占用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名额。请相关单位于3月16日前登录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在线填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系统上传提交完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个PDF上传),以参加地方评审。申报书模板以及材料要求可登录 江 苏 数 字 科 技 平 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下载查看。

2.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需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拟立项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4. 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有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或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计划项目,部分重点科技创新企业不受在研项目申报限制。

5.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6.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7.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使用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8.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9.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10.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1. 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新系统账号注册工作。

2. 实 行 无 纸 化 申 报 。 申 报 材 料 在 江 苏 数 字 科 技 平 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 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4. 请最终确认推荐的项目收到园区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省系统提交。园区不推荐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园区科创委 ****************

园区企服中心 ************************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沿技术研发 项目申报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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