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公安局办公设备、无人机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开发区公安局办公设备、无人机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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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公安局办公设备、无人机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菏泽开发区公安局办公设备、无人机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菏泽开发区公安局办公设备、无人机及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HZKFQ-2016-HJ022
二、采购项目
标段 | 货物名称 | 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办公设备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需出具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自行查询) 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提供截图;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和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制造商参加报名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 | 112万元 |
2 | 无人机 | 147.5万元 | |
3 | 建设工地监控设施 | 50万元 | |
4 | 交通安全及基础设施 | 218万元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 月 11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  月11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昆明路牡丹区委)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菏泽市昆明路牡丹区委)
五、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188*****555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hzhatzb@163.com
 
 
2016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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