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_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恢复招标的公告

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_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恢复招标的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_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恢复招标的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恢复招标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新机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0356),于2025年1月24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于2025年2月1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暂停公告。现本项目已恢复招标活动。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安排,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由此给各投标人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一、对原招标公告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承担全部设计任务、一家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施工任务)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对原招标文件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2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3投标报价评审

3.3.2投标报价评分

(1)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等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当建安工程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3.2投标报价评分

(1)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等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施工费报价最高限价×90%为评标参考价。

(2)当建安工程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法定代表人证明

及授权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函》

《投标承诺函》

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机器特征码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代表授权书

具有有效的投标人代表授权书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声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兼任施工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规定且不低于企业成本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合法合规性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总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部分得分(满分100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部分得分权重(50%)+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50%)

其中: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资信部分(满分28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7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大于等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少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施工费报价最高限价×90%为评标参考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

标准

(100分)

(28分)

类似

业绩

10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的:

(1)20项或以上的,得7分;

(2)16~19项的,得5分;

(3)10~15项的,得3分;

(4)1~9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投资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10项或以上的,得3分;

(2)5~9项的,得2分;

(3)1~4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10分。

企业获奖

8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质量奖项情况的: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

科技创新成果

5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情况:

(1)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2.5分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第三方评价

5分

1.截止至2023年度(须包含2023年度),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连续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的:

(1)连续4次或以上获得,得3.5分;

(2)连续3次(含本数)获得,得2.5分;

(3)连续2次(含本数)获得,得1.5分;

(4)连续1次(含本数)获得,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nca.gov.cn)查询截图加盖电子印章,上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无提供不得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72分)

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

33分

一、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并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2分。

二、项目团队配备及资历完全满足附件《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的得基础分2分,不满足《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的,不得分。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施工团队(2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1分)

(1)项目负责人(4分)

①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的职务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工程得1分。最高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3分)

①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安全负责人(3分)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②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4)造价负责人(1分)

①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0.5分,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下的,得0.3分。最高得0.5分。

②具备建筑工程类或造价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5分;建筑工程类或造价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3分。最高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5)机电工程师(3分)

①具有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6)暖通工程师(3分)

①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7)建筑智能化工程师(3分)

①具有电气工程、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8)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1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各项累加最多得21分。

2.设计团队(8分)(本小项合计最多得8分)

(1)设计负责人(2分)

①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分)

①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2分)

①具备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分)

①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分)

①具有暖通空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6)建筑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分)

①具有机电工程、电气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各项累加最多得8分。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的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制定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良:制定了针对性较强、较为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中:制定了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目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的,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提供工期目标、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保证措施,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得3分;

良:提供工期目标、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2分;

中:提供工期目标、进度保证措施,逻辑性一般、较可行、较合理,得1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资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和保证措施的,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资源配置齐全,劳动力投入计划合理可行,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考虑到施工高峰期备用施工人员等保证人员的到位及调配管理等措施,调配方案切实可行,得3分;

良:资源配置基本齐全,劳动力投入计划基本可行,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并靠考虑到施工高峰期备用施工人员等保证人员的到位及调配管理等措施,调配方案基本可行,得2分;

中:劳动力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与进度需要,各工种配套基本齐全,得分1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安全及绿色文明施工措施

3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及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的,

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有针对性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良: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较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中:有针对性一般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科学、一般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消防工程措施

9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消防工程措施的,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建立了完善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很好的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科学、合理的消防工程施工方案,制定了完善的消防工程进度计划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

良:建立了合理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内容较完整,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较科学、较合理的消防工程施工方案,消防工程进度计划较完善,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中:建立了一般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有科学、一般合理的消防工程施工方案,消防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完善,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9分

结构工程保证措施

9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结构工程措施的,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方案专业性强,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很好的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要求的,得9分。

良:方案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完整,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

中:方案专业性一般,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般,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

差:没有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9分

现场答辩

9分

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

①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②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包括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2.施工安全;3.工期及质量管理;);

③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

【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7,9]分

【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5,7]分

【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2,5]分

【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0,2]

项目负责人不参与答辩不得分。

2.2.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当建安工程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

1、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部分业绩的。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 企业设计业绩: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以是单独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中的设计部分业绩。

    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设计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签订日期、项目名称、规模、合同金额、合同方盖章)的扫描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投资额部分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的,需另提供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企业获奖情况:

    (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市级工程奖项包括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其它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机电安装、钢结构、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屋建筑类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项目获奖,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1. 企业获奖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①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不予评审。

    ②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1. 科技创新成果:

    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是指:由国务院或建设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是指由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省(含副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是指由市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还需要提供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案。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网站发布的获奖企业名单公示文件及网页信息截图,时间以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奖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算一次得分。

  2. 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以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税务局官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同时提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3年度)往前推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5、施工团队与设计团队:

    (1)施工管理团队: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本公司人员(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2)上述人员除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近1个月(即2025年2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项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文件需能体现个人姓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如验收记录未体现人员身份的,则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能体现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文件需能体现个人姓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如验收记录未体现人员身份的,则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其他能体现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工程资质内容与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造价负责人: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获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的初始注册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设计团队:

①上述人员除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近1个月(即2025年2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7、现场答辩:

(1)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项目负责人。

(2)答辩顺序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依次在1~N(“N”值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成功的单位数量)数字中随机抽取,按抽取数字从小到大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顺序。【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抽取】

(3)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根据答辩开始前确定的答辩顺序。投标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4)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具体通知时间以答辩开始前1小时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5)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6)答辩时长控制:控制在10分钟内。


附件:

《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

序号

项目团队成员

最低人数

基本要求

备注

施工团队

1

项目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2

施工技术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3

质量负责人

1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4

安全负责人

1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5

造价负责人

1人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

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

1人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7

机电工程师

1人

具备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8

建筑智能化工程师

1人

具备电气工程、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9

暖通工程师

1人

具备暖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10

专职安全员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需与投标登记时提供的一致。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11

土建施工员

1人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须提供相关证书

12

资料员

1人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须提供相关证书

设计团队

13

设计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14

建筑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15

结构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须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注册证书

16

电气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

须提供注册证书

17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须提供注册证书

18

建筑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1人

具备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注:(1)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明资料和近1个月(2025年2月)在投标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或母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2)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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