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尾随联动门及安装招标公告
防尾随联动门及安装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尾随联动门采购及安装供应商入围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尾随联动门采购及安装供应商入围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GJ002HW2016-2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尾随联动门采购及安装供应商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GJ002HW2016-2211
二、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防尾随联动门采购及安装供应商入围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防尾随联动门采购及安装入围2家供应商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备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相应供货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等级批准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登记证》;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出具经合法审计公司审计的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告书;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在哈尔滨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哈尔滨市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工作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财务报告书、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等级批准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登记证、办公场所证明、服务工作人员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A4纸张清晰的单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招标代理机构处),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的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邮 箱:yw2@zzzb.net
邮 政 编 码:150090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备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相应供货能力;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等级批准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登记证》;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出具经合法审计公司审计的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告书;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在哈尔滨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哈尔滨市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工作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00至2017年0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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