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50机组环保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B7ZW-[2025]2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50W机组环保设施运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50W机组环保设施运维项目采购(具体招
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50WW机组环保设施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350机组环保设施运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
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经验等,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的或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应具有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同类型或类似业绩1项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扫描件)
4.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
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28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投标方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或发送至2530942508qq.c0m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七、其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O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出据磋商文件文本费发票,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方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33号
联系人:郝茂虹
电话:157299529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联系人:王俊龙、周高杰
电话:13209920710
电子邮件:2530942508q4.c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周高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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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