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ZD2025-FW0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5 万元;其他资金 21.75 万元,招标人为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
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5.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盘山阳光格林温泉酒店 205 会议室(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西外环
交汇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盘山阳光格林温泉酒店 205 会议室(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西外环
交汇处)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元
采购需求: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第一部分(太平街道)工程检测(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结算后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中汇广场 A 座 2708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三、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03 月 0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山阳光格林温泉酒店 205 会议室(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西外环交汇处)
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03 月 0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山阳光格林温泉酒店 205 会议室(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西外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
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
证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到中达融发(辽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致电确认将以上资料 PDF 版(加盖公章)
发送至邮箱:lnzdrf6688@163.com 后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 138988367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国际软件园支行
账户名称:中达融发(辽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921861384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5140791157
电子邮件:11152276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融发(辽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中汇广场 A 座 2708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13898836717
电子邮件: lnzdrf66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