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
(招标编号:XJHYTCZB-2005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一、招标条件
本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裕民县新地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木乎尔村庭院整治 200 户左右,每户庭院进行“三区分离”及硬化,庭院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
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5 信誉要求:
3.5.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 年),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7 其他要求: (1)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材料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 证)、项目负责
人(B)证、安全员(C)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建设单位为 裕民县新地乡人民
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庭院“三区分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木乎尔村庭院整治 200 户左右,每户庭院进行“三区分离”及硬化,庭院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
2.1.1 建设地点: 裕民县新地乡木乎尔村
2.1.2 建设规模: 对木乎尔村庭院整治 200 户左右,每户庭院进行“三区分离”及硬化,庭
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
2.1.3 工程投资额: 300.00 万元
2.1.4 标段划分: /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包括的所有工作内
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5 信誉要求:
3.5.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 10 年),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7 其他要求: (1)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材料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 证)、项目负责
人(B)证、安全员(C)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 新疆塔城地
区塔城市光明路 102 号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裕民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9. 其他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民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业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裕民县新地乡 地 址:塔城市光明路 102 号
联 系 人:丁盛 联 系 人:韩骐泽
电 话:15349947111 电 话:18197565190
2025 年 02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新地乡人民政府
地 址:裕民县新地乡
联 系 人:丁盛
电 话:15349947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业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 102 号
联 系 人: 韩骐泽
电 话: 18197565190
电子邮件: 5263008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