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2.1项目名称: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点:河间市。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清河线桥东道路、清河线桥西道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环等城镇路段,建设污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铺设管径DN400污水管网9944米及污水检查井等;新建管径DN1000-DN1500雨水管网9944米及雨水检查井等;铺设3XDN100PE弱电入地管2783米;路面恢复******.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平方米、人行道*****.5 平方米。 2.1.4标段划分:1个。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报批通过。 2.1.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1 09:00至2025-02-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沧州市(全流程)” 自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招标人。(3)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沧州市(全流程)”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河间市 联系人:左晓东电话:0317-*******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盈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华凯大厦 联系人:秦志强 电话:031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河间市城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元):0.00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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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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