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禄丰县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含龙塔路龙湖置地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禄丰县]禄丰县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含龙塔路龙湖置地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县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含龙塔路龙湖置地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关于禄丰县城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含龙塔路龙湖置地段)市政道路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禄发改字(2016)47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多方式融资,招标人为禄丰县城市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禄丰县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含龙塔路龙湖置地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县金山镇
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金山南路南延线C段(龙湖置地至新党校选址段)长度960米;龙塔路龙湖置地段长度199.60米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内容。
工期:210天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1)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该项目采用PPP形式开发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支付合同总价的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壹周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拟派担任该项目的建造师于2016年12月26 日至2016年 12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持以下证明文件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2)、法定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及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 建造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8)、省外入滇建筑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办理。
(9)、类似工程业绩(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小区道路施工工程)2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缴纳方式:由投标人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帐户名称: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
银行帐号:********160*****197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http://www.ynzb.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com.)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城市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县金山镇 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法院西侧
联系人:起建云 联系人:武云伟
电话:135*****322 电话:****-******* 173*****466
2016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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