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农业委员会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临泽县农业委员会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93000


张掖市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二、项目内容:主要完成30万亩农田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建设项目等。

三、采购预算:9.3亿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同意并授权县农业委员会作为采购主体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要求,12月30日由县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会上县农委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发表了意见,最后形成统一书面意见。会议认为:《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承接主体是合适的。理由如下:

1、就项目重要性而言,临泽县30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为下一步农村土地确权以及土地三权抵押等改革创造条件,项目自身具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考虑到金融机构要求。因临泽县30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广,资金需求量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放款要求,其融资平台及融资平台的股东均需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最适合上述融资的国有企业。

3、从公司投资经验角度考虑,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投资多个水利、农田整治、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对水环境整治投资及农村基础建设投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项目开工后可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该项目需采取政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承接主体: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1.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9.3亿元,项目分三年建设,项目涉及平川、板桥、沙河等7个镇、63个村。建设内容为:平整土地300650亩,配套各种型号渠道676.52km,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816座;配套高效节水工程256290亩,新建和整修田间道路676.52km,栽植防护林共计36.89万株。目前,项目《规划》编制已完成,并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常委会审查通过,《可研》已评审批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查。

2.国开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其选择只能与国有融资平台进行合作,能够对项目资金实施有效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避免资金流失。另外国开行放贷规模大,相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低、贷款期限长,前期还有3年的还贷宽限期。因此该项目,选择与国开行合作有现实的意义。

3.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是隶属于临泽县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股东为临泽县财政局。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担临泽县范围内的种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公用事业及旅游名胜区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近年来,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实施临泽县种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具有丰富的土地项目管理经验,高标准农田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该公司进行项目实施符合融资需求,能够更好的让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全县农民。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此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姓名: 李开月

职称: 水利工程师

电话: 138*****977

工作单位: 临泽县水务局

专家二:1.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广,资金需求量较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该项目《规划》编制已完成,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委员审查通过,《可研》已评审批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查。项目实施需要一家具备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及投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的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国有企业。而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临泽县政府唯一一家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因此,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符合项目要求,能够更好的让全且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全区农民。

2.选择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该公司近来年与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金融及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财务规范、监管有力。也是唯一符合本项目融资条件的国有企业。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姓名: 南振亚

职称: 水利工程师

电话: 133*****708

工作单位: 临泽县财政局

专家三:1、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临泽县政府唯一一家从事农业项目综合开发的国有企业。该公司具有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资质,且有丰富的土地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承担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投融资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国开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其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程序完善,政策性强。只能选择具有政府主导的国有融资平台进行合作。

姓名: 赵亮

职称: 高级农艺师

电话: 153*****368

工作单位: 临泽县农技中心

七、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和监督部门。

八、公示人姓名及电话:

1、监督单位:临泽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 ****-*******

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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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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