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法院审判法庭档案室方案设计服务竞争性比选

石柱县法院审判法庭档案室方案设计服务竞争性比选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 石柱县法院审判法庭档案室方案设计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8,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室内平面布置图和效果图投标人进行深化方案设计和选型(包含档案室平面摆放布局规划,强电、弱电点位图以及材质说明、尺寸规格、备选颜色等并附方案及预算报价),效果图不少于10张。




8,000.00 元 1(件) 8,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9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约定



(二)交付地点:

石柱县法院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成交价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办公设施费、通讯费、交通费、风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马泽余



联系电话:

02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室方案设 深化方案设计 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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