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信息化和指挥调度专项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信息化和指挥调度专项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和指挥调度专项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包括综合主楼(分为业务主楼和血站)、疾控实验楼和疾控应急楼等3栋大楼总体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业务主楼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地上共19层;血站建筑面积约 *****.88平方米,地上共13层,疾控实验楼建筑面积约9831.71平方米,地上共10层;疾控应急楼建筑面积约 5061.71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2层地下室,连通3栋大楼,包括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544.64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土建、垂直交通、给排水、强弱电、建筑智能化、空调及通风、消防、天然气、道路等。
智慧化公卫大楼包括智能建筑、指挥调度两个方面的内容(后期视情况分项采购实施),本项目考虑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内容配置相应综合布线、弱电建设、指挥调度相关设备设施等内容,为综合公卫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全区医疗指挥调度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其他与土建机电密切相关,需部署智能化硬件设备、材料的系统及支持其正常运行的相关管理软件,纳入本次项目申报建设范围内。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综合布线系统、5G室内分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医疗专网、设备网与公共网)、电话交换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发布与导引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访客管理功能)、周界防范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离线电子巡查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电梯监控、五方通话系统(管线设计)、机房工程 、智能化系统的配电、防雷和接地等。拟邀请参与单位进一步深化、优化、修改完善,并提供各子系统设计方案及估算清单估算清单需要提供各子系统的功能、配置等描述及相应估算清单(详见附件1)。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近五年国内卫生健康系统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智能信息化建设或近五年内国内卫生健康系统类似智能化设计业绩。
三、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四、征集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资料保密承诺函(模板见附件2)、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合入一个压缩包中并以“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和指挥调度专项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longyy@gz.gov.cn 。
(三)报名成功后,方可向征集人索取项目相关资料。
(四)征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30时前。
(五)未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征集会议。
五、方案提交及现场交流
(一)设计方案提交方式:电子版提交。
(二)设计方案提交要求:设计方案文件需以PPT或WORD的文件递交,发送至报名邮箱:longyy@gz.gov.cn 。
(三)设计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待网上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参与单位需现场介绍及交流设计方案(不超过20分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一)各方案提交单位所提交方案版权归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论证,择优选择方案中的相关内容,形成最终设计方案。
(二)项目方案提交后,我局有权选择并使用全部或部分方案内容,而无须承担任何知识产权、专利等纠纷责任,项目方案提交后不再退还给对应企业。对提交设计方案的公司的设计文档及方案评审结果,不对外公开。
(三)本项目无相关方案优化费用,对所有方案提交单位不支付所有费用,项目参加为自愿原则,参与单位需自行承担其参加方案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征集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征集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二)征集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
(三)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1.估算清单
2.保密承诺函
附件1
估算清单
序号 | 系统类别 | 子系统 | 功能、配置等描述 | 估算价(万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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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注:行数可以按方案需要增加。
附件2
保密承诺函
致: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承诺方: [承诺方名称](以下简称“我方”)
鉴于我方参与你方的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信息化和指挥调度专项设计方案,为确保你方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及其他保密内容的安全,我方特此向你方作出如下保密承诺:
一、保密信息范围
保密信息定义:本承诺函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你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向我方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市场策略及其他任何具有商业价值或保密性质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提供给我方,均属于保密信息范畴。
保密信息标识:你方在披露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在文件显著位置标注“工作资料,注意保存”字样;如以口头形式提供,应在披露时明确告知我方该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并在披露后30天 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保密义务
信息保密:我方将对你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你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或泄露保密信息。我方仅在履行与你方合作项目的必要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并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
限制使用:我方承诺仅将保密信息用于与你方合作项目相关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商业竞争或其他损害你方利益的行为。
信息保护:我方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信息的保管和使用;
(二)对保密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
(三)确保保密信息在使用过程中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或获取。
信息返还与销毁:在合作项目结束或你方要求时,我方将及时将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返还给你方,或按照你方要求进行销毁,并提供书面确认。
三、保密期限
本承诺函的保密期限自你方向我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日起,至 2035年止。即使合作项目提前终止,本承诺函的保密义务仍将继续有效。
四、违约责任
违约情形:如我方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导致你方的保密信息泄露或被不当使用,我方将承担由此给你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赔偿责任:我方同意,如因我方违约行为给你方造成损失,我方将向你方赔偿你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其他条款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承诺函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履行本承诺函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与修改:本承诺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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