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高新区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万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项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年)(含税) | 服务要求 |
1 | 宁波高新区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第一年:****** | 主要服务内容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前一年度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 9:00至2025年2月28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2、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市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万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姚工
电话:198*****816
<:null>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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