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载监控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公交车载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批准文件编号:卓财购准(2016)第89号采购文件编号:NMGWHLC-2016-076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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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载监控系统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8007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汇商广场B座5036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证明材料;
3)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20日 下午3:00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开标时间: 2017年01月20日 下午3:00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汇商广场B座5036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系人 | : | 刘金鑫 |
联系电话 | : | 153*****6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 |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市金桥支行 | 账 号 | : | 12155 ******* 93048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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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卓资县卓资镇 |
邮政编码 | : | 012300 |
联 系 人 | : | 杜海 |
联系电话 | : | 135*****654 |
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