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税船用燃料油驳船第二批航次运输服务项目

2025年保税船用燃料油驳船第二批航次运输服务项目

2025年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保税船用燃料油驳船(第二批航次)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FW15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保税船用燃料油驳船(第二批航次)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的保税燃料油需通过具备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用户指定外轮进行终端加注。本次招标计划全年运输量约80万吨,计划分2个标段,标段1船型载重吨位为500-1000吨,主要服务于外高桥、上海内港区域,计划运输量40万吨(暂定),计划招标5条航次租赁驳船运力;标段2船型载重吨位为3000-5000吨,主要服务于上海全港及舟山(短驳)区域,计划运输量40万吨(暂定),计划招标2条航次租赁驳船运力。

2.2 招标范围:

上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驳运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外轮进行终端加注。本项目预计执行总量约80万吨,以实际执行量为准结算。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描述

估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含9%增值税)/(元/吨)

备注

1

航线为外高桥油库-上海港(金山、洋山除外),业务类型为终端加注,期间运输量预计为40万吨,要求投标船舶载重吨在500吨-1000吨之间

估算总金额16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40元/吨

5条驳船

2

航线为洋山油库-上海港(含金山、洋山)/外高桥油库、外高桥油库-洋山、金山/洋山油库、舟山油库-上海港油库(含洋山,短驳),业务类型为终端加注或油品短驳,期间运输量预计为40万吨,要求投标船舶载重吨在3000吨-5000吨之间

估算总金额20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50元/吨

2条驳船

注:投标人如拟同时投2个标段,须分别提供针对该标段的运力(运力不得重复计算,且必须符合对应标段要求的载重吨要求)。同一投标人可同时中标2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标段,其中标段1与标段2的承运量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实际承运量不超2个标段的合计承运量即可。

航线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位:万吨、元/吨)

标段

业务类别

单船载重吨位

航线

招标运量(下限)

招标运量(上限)

最高限价

1

终端加注

500-1000吨

外高桥油库-上海港(金山、洋山除外)

10

40

40

2

终端加注/油品短驳

3000-5000吨(仅限海船)

洋山油库-上海港(含金山、洋山)/外高桥油库、外高桥油库-洋山、金山/洋山油库、舟山油库-上海港油库(含洋山,短驳)

10

40

50

总计

20

80

注1:送达地包括不限于区域范围内可供加注码头、锚地,具体以招标人计划为准。

注2:海船的判断标准为其船舶营运证中的“本船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

2.4.1服务内容:

(1)负责将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的保税燃料油(包括低硫船用燃料油、高硫船用燃料油、轻质燃料油和生物燃料油等)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外轮进行终端加注或油库间进行短驳。

(2)负责燃料油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供油温度不低于40℃。

(3)负责燃料油提油和供油前后的数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相关单据。

(4)负责提油和供油过程中各相关手续的申报。

2.4.2服务标准:

必须确保提供运输服务船舶载重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供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测算)。

2.4.3计费依据:

航次:每航次运输费用=实际航次加注量*中标人对应航线中标单价;

上述运输费用含运输费、港口建设费、供油地港务费、拖轮费、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规定的税费及装卸货产生的滞期费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独立开展供油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拟投用船舶符合《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管理办法》中海事备案的要求(上海、洋山区域适用)详见第三款: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供油作业备案证明(上海港船舶供油作业单位备案表);

4)投标船舶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其所属航运公司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https://www.msa.gov.cn/)互联网+政务栏查询截图,结果以评委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投标人书面承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站:www.gsxt.gov.cn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查询截图);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需提供查询截图,结果以评委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可以不提供)。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船燃驳船加注业绩,船舶建成日期在1年内(2023年11月1日以后建造完工的)的驳船,可不提供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且合同相对人必须为境内具备供油经营资质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3.5 船舶要求:

1需具备本项目相适用的(详见标段描述)1条及以上符合要求的驳船,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提供的供油驳船营运证上载明的“船舶经营人”完全一致,同时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其为该供油驳船的唯一合法经营人,未将该供油驳船对外出租或委托经营等其它方式出租给任何公司或自然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要求,投标文件内船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或法定文本:

(1)船舶国籍证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仅适用于2021年9月8日前建造且未完成最近一次换证检验的船舶);

(4)船舶营运证;

(5)船舶舱容检定证书(能证明有效期的封皮加关键页);

(6)海船需要额外提供《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3)委托船舶管理公司代管船舶的,需提供船舶代管合同。

4)驳船船龄不超过15年(以建造完工日期起算),船舶须为双底双壳船舶,有工况良好的加温系统,有输油管吊放装置或输油臂(提供图纸和照片)。

5)配备适当数量和规格的输油软管和变径接头(提供照片、软管需提供检测证书)。

3.6人员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驳船配备不低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数量的船员(提供安全配员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持证上岗(提供证书扫描件);船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持相应证书上岗,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船员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及适任证书)。

3.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 2025年2月28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标段分别提交标段一8万元、标段二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5年3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夏明圆

联系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项目联系人:阮世豪、赵秀梅、白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177*****231

电子邮件:a********@126.com

2025年2月21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概述_中石油交易平台项目********.pdf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燃料油 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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