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线一二期AFC设备、腾讯乘车码及银联闪付项目设备资产更新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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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410009817-4 号线一二期 AFC 设备、腾讯乘车码及银联闪付项
目设备资产更新
资格预审公告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铁(深圳)]现就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
二期 AFC 设备、腾讯乘车码及银联闪付项目设备资产更新进行公开询价。
本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及期限:
本合同内容主要为两部分内容:
1) 在港铁龙华数据中心实施云网络资源及安全资源扩容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购置并安
装 2 台接入交换机和 2 台负载均衡,要求与现有的 AFC 系统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保
障网络对接和管理的兼容性;购置并安装 2 台防火墙,同时提供为期 3 年的防病毒软
件更新和特征库升级服务;承包商应考虑现有 AFC 系统云平台的情况,上述所有设备
均须接入现有 AFC 系统云平台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上述内容未包含的且为完成本项
目要求所必须的工作也属本工程范围。
2) 在港铁龙华数据中心实施机柜更换和设备搬迁、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扩容工程,工
作内容包括:购置并安装 5 台新机柜替换现有的机柜,将原机柜内的设备按业主要求
迁移至新机柜,相关的线缆利旧;购置并安装 1 台计算服务器,配置相应的虚拟化节
点软件授权(虚拟机或容器)和云平台接入授权;购置并安装 1 套包含 3 个节点的分
布式存储服务器,以补充新增虚拟机对应的存储资源需求;承包商应考虑现有 AFC 系
统云平台的情况,上述所有设备均须接入现有 AFC 系统云平台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在计算服务器、分布式存储服务器接入后,根据业主要求对指定的服务和数据进行迁
移;所有替换下来的设备、机柜及其所属附件须按业主要求搬运至龙华车辆段指定位
置;上述内容未包含的且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工作也属本工程范围。
本合同的工期为合同签署后 6 个月。
本次询价对申请人的要求为:
1) 申请人必须具有 ISO9000 或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申请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须有 1 份轨道交通行业中心项目建设或轨道
交通行业系统中心设备(包括服务器、分布式存储、交换机、防火墙或负载均衡等)
资产更新服务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具备以上两类项目其中之
一视为符合要求)。
3) 提供原厂(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包含原厂授权人员实施
承诺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经营状态异常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且正在处罚期的不予通过。
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须体现经营范围内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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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状态、股东及出资信息、经营异常名录页、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页);
2) ISO9000 或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及提供可通过第三方查验的证明材料或途
径;
3) 1 份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轨道交通行业中心项目建设或轨道交通行业系统
中心设备(包括服务器、分布式存储、交换机、防火墙或负载均衡等)资产更新服务
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关键信息节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
同金额、服务范围及相关合同履约及发票证明材料(如有)】,同时业主保留查看原件
的权利;
4) 提供原厂(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包含原厂授权人员实施
承诺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5)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 指定联络人的姓名、职位、联络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须知: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
2)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为完整的 1 套,并放入信封或文件袋内密封,封面请注明:
“410009817-4 号线一二期 AFC 设备、腾讯乘车码及银联闪付项目设备资产更新资格
预审资料”。
3)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业主有权在合同询价过程中对申请人资格预审资
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申请人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提供复核验证材料或被发现所报资料
不真实的,业主有权不接受其申请或取消其参与后续评审及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任
何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4) 在港铁(深圳)及关联公司有不良履约记录且正在处罚期的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将不被
接受。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参与本合同报价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15:00 时前将申请资料原件递交至
以下联系人处(切勿投入投标箱):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55-29276107 邮箱:phu@mtrsz.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 1000 号港铁(深圳)总部大楼
免责声明:
1) 本公告所载的一切内容仅作指引,绝不构成业主与其它任何一方之间具约束力的法律
协议,且业主保留修改本公告的权力。
2) 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并不代表获得参与的资格,业主对此有最终决定权。
如需了解有关深圳轨道交通 4 号线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司网站 http://www.mtrs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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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设备更新 AFC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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