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喀什移动网配套(楼顶美化桅杆及18米落地杆塔)制作与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喀什移动网配套(楼顶美化桅杆及18米落地杆塔)制作与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喀什移动网配套(楼顶美化桅杆及18米落地杆塔)制作与施工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编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喀什移动网配套(楼顶美化桅杆及18米落地杆塔)制作与施工等。
1.2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2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1.3建设地点:喀什地区。
1.4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50万元。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6本项目划分为4个份额,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份额进行投标(只编制一套投标文件),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份额。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根据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份额1: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第一;
份额2: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排名第二;
依次类推……
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任意份额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该份额时,按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承接该份额、依次递补(若承接须同时放弃原中标份额)。
各份额施工费估算表
序号份额预估算金额(万元)区域
份额133%82.5喀什地区
份额228%70喀什地区
份额323%57.5喀什地区
份额416%40喀什地区
合计100%250
备注:各份额费用估算表中份额、地域均为预估,各中标人实际份额、地域按实际进度进行动态考核调整,甲方有权根据《中国联通喀什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考评办法》及《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通信工程施工服务商考评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对考核较差或违反相关规定或无法满足甲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的中标单位动态调整工程量或停止全部或局部区域的委托,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特别提示:由于本项目在招标阶段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需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详见附件《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绑定操作手册》。(建议各申请人提前进行相关注册、绑定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应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新疆实施通信建设项目施工能力。
2.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通信塔桅类),如果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通信塔桅类)。
2.1.5并提供施工队伍及人员的专业所需的登高証及人生意外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2014和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招标人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时,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提供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
2.3.1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相同项目业绩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
2.4信誉要求
2.4.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4.2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2.4.3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持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不能前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从本单位账户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96@qq.com,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汇出)基本账户汇出至: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号:5084018800000014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电话(汇款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3.3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中国联通喀什分公司六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
工信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
()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jsp/cnceb/web/index.js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邮编:844000
联系人:黄胜敏
电话:156*****618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曹雪婷陈海云
联系电话:136*****267139*****753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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