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0]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 项目名称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G********161*****63145878; 标段名称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幕墙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1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恒兴综合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的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幕墙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单位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淮安市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淮阴区珠江路南香港路东
(3)招标内容:建筑幕墙工程等施工(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24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龙骨、铝框全部完成后7日内,付合同价款的30%;玻璃、石材面层全部完成后7日内(不含胶和漆),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5%。审计结束后7日内付至审计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
(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年检有效期内)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有效期内);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书)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8)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
(10)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
(1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及以上建筑幕墙装修工程(不得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个业绩,否则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1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高得分,二者间取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两个相同的最高得分者投标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2.初步评审
2.1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有效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年检有效期内)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资质证书有效
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B证;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有效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
5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共8条,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1.7承诺书格式)及证明材料,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6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截至本公告之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3年)
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需四方盖章,分别为: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当地政府设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含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签章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没有上述签章备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截至本公告之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3年)
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需四方盖章,分别为: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当地政府设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含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签章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没有上述签章备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不得用同一个业绩,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 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9 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评委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即可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2)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1条-4条的资格审查资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5)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
(6)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7)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并签字的;
2.3.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并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3.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3.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3.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3.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3.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3.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3.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3.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3.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3.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3.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3.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3.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3.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3.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3.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4.1.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4.1.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2.4.1.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2.4.1.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1.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4.1.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4.1.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4.1.9被责令停业的;
2.4.1.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1.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4.1.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4.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3.1 商务标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在淮安市招投标评标系统内进行清标,对不符合本章2.3款规定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上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1.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1)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2)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3)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
(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3.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3.1.5投标报价:(89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1.6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分)
3.1.7投标人业绩 (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 (截至本公告之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3年)。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需四方盖章,分别为: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当地政府设立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含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签章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没有上述签章备案的不得分。
注: 1)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时不足 1%时用插入法计算。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含淮安市招投标评标系统内电子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2.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2.5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
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
⑵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的理由,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
⑶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
3.2.6评委应当根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依据工程造价计价法规、规定,并参考完成该招标工程的社会平均成本,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个别成本作出判定。
3.2.7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中标候选人
3.4.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高得分,二者间取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两个相同的最高得分者投标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原则依次排出第二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3.4.2经评审,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一般情况下,如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期望值范围内,评委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8、注意事项
8.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8.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8.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8.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信誉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CA锁、信誉保证金收据交到工作人员处。
8.6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也可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开标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8.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8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10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帐户。
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 月 24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三室(209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6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30号联通大厦西12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6*****138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12月29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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