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空中XX平台

XX空中XX平台

项目编号:WH202*****015

谈判公告

1 项目名称:车载空中XX平台

2 项目编号:WH202*****015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车载空中XX平台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2.1采购内容及数量:一套车载空中XX平台。

3.2.2技术要求:系统主要包括高机动搜索车、寻无人机、电磁载荷、操作软件4个部分:

(1)高机动搜索车

①乘员数量4人(含驾驶员),作业席位3个,作业席位包含2个无人机操作席,1个信息处理席,均配备车载显示器;采用防雷座椅,座椅乘坐舒适、活动空间合理。

②可在高低温工作环境(地面温度-20℃-60℃)下正常工作,基层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min,野外连续工作时间≥8h条件下,整车结构件、设备等无松动变形等现象。

③上述技术指标未明确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符合行业内最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提供一份车载空中监视平台可靠性分析报告。

(2)寻无人机

①2套寻无人机,每套无人机含1架混动无人机、1架纯电动无人机。

②混动无人机,最大载重≥10kg,实际工作条件下续航时间≥2h,混动无人机在合同履行期内,提供试验任务的飞行操控保障及日常维修维护;纯电无人机,最大载重≥10kg,实际工作条件下续航时间≥50min,具备快速换电能力。

③无人机均可在高低温工作环境(地面温度-20℃-60℃)下正常工作,适应沙尘等恶劣环境,抗风能力≥7级。

(3)电磁载荷

①4套电磁载荷。

②设备成熟度高,整体重量≤10kg,发射频率400HZ-800HZ,采样位数24位,线圈尺寸≥1m×1m,针对155mm直径金属目标探深≥2m、定位精度优于1米。

(4)操作软件

人机界面友好、支持单人方便快捷操作,具备工程管理、地理信息显示、无人机轨迹显示、目标自动及手动标记、报表生成等功能。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479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注:

①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5年2月28日;

(2)发售时间: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室;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4.2条(1)~(6)款内容,到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室领取谈判文件;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开标室;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2层1207评标室。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方工(技术)、马工(商务)

电 话:029-********(技术)、029-********(商务)

邮 箱:liusuo6363@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12层1207室

联系人:李工、马工

电 话:159*****867180*****260

邮 箱:********@qq.com



,安徽,西安市,碑林区,西安,02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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