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黄浦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黄浦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黄浦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近三年内未在黄浦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做过一般财务或财政审计;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5、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16-622832、项目名称:黄浦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对黄浦区教育局下属的110余家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进行离任或任职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本项目拟聘请综合实力较强、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有相关经验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上述审计服务。4、项目服务周期:一年。5、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7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47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7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0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1-2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1-2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中山南一路689号301室
2、开标地点:中山南一路689号3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为已上传之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另需携带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网上接受报名审核的时间是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 9:30-16:00)逾期报名概不受理;2、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月9日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瞿溪路801号501。招标文件5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4、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1月10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代理单位提出,传真:********,由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5、澄清:如有澄清将以网上公示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下午16点之前。6、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延安东路300号西15楼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
邮编: | 200001 | 邮编: | 200002 |
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人: | 黄玥琤 |
电话: | *********21533 | 电话: | ******** |
传真: | *********21533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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