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受理各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本硕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

二、受理时间

根据各项目进度安排,全年受理。各项目具体受理时间为网上报名开始时间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对距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的项目,不再受理。

例如: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各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应不晚于3月14日14时。其他项目以此类推。

三、受理流程

1. 学生自主申报:申请人须于项目申报期内,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及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仅网上报名,未在申报期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效。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及时提醒申请人修改不规范、不齐全的材料。

3. 材料提交:申请人材料经学院审核确认合格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4. 材料接收与审核:项目申报期内,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接收。项目申报截止后,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将组织材料资格审核。如存在不符合项目选拔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审核不予通过。

四、材料要求

各学院需同时提交申请人全套纸质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选意见表》word版等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管理主体责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统筹学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工作,各学院承担留学人员管理责任,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落实“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管理主体责任。

1. 审核申请人资格: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2. 行前教育: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各学院应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在留学人员派出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3. 在外管理: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各学院应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4. 回国考核:在留学人员回国后,由各学院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定期进行总结。

六、项目信息来源

可通过访问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了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信息,或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众号了解相关项目信息。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通过官网或国际教育学院公众号转发相关项目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超叶

电话:02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1日

终审: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派出国留学 项目申请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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