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略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覃略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编号:********
被继承人:覃略,男,身份证号:******xxxxxxxx1013。
覃略名下有一处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西开发区五家企业经济适用房小区B区24号楼1单元204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1)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8.58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4年10月19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方美娇(身份证号:******xxxxxxxx0522),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覃方龙(身份证号:******xxxxxxxx0537),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方美娇继承覃略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1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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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继承 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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