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6]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安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高平镇 2.3 规 模:工程总建筑面积1027.33m2,砖混结构,地上5层,建筑高度15m,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类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项要求。 3.4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16年9月—2016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经隆回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和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玖仟元 ,采取 银行转帐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人帐户名称: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招标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隆回支行帐 号:8523 0311 0000 00672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明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01月 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等其他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01 月 21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隆 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也就是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和教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小学地 址:隆回县高平镇联 系 人:谭先生联系电话:139*****536 招标代理: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大道湖湘文化市场人瑞金市1栋(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路862号一楼[桃花新村邮电局后面])联 系 人:王女士 139*****345 向女士 139*****899 邮 箱:139*****345@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租房 教师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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