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岘镇上龙城村文化围墙及文化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石岘镇上龙城村文化围墙及文化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PYJ-SG*******
一.招标条件
图们市石岘镇上龙城村文化围墙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图们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图发改字【2016】78号批复,招标人为图们市石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向上级争取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图们市石岘镇上龙城村文化围墙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项目规模:新建文化围墙3500米,新建老年活动中心200平方米,平整场地1500平方米, 场地硬化1300平方米,购置电热水锅炉1套,安装96个推拉式大门;
2.3建设地点:图们市石岘上龙城村;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04月05日-2017年11月30日,共计234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71.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吉林省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3日 至2017年0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延吉市太平街18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
(4)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盖公章1份)
(6)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人报名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为同一法定授权人,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
(7)检察机关开据的针对企业及法人的无犯罪、行贿证明原件;(复印所有有效页件加盖公章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一套文件)。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4日 09时30分,地点为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图们市友谊街858号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们市石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图们市石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沈君利
电 话:137*****3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太平街185号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 171*****579
项目管理机构: 图们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7年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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