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年产10GW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项目一期5GW一车间2GW湿法设备、管式炉及自动化、激光设备、印刷线设备采购公告

乐山高新区年产10GW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项目一期5GW一车间2GW湿法设备、管式炉及自动化、激光设备、印刷线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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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湿法设备、管式炉及自动化、激光设备、印刷线设
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TCG(2025)第 111 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项目
(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湿法设备、管式炉及自动化、激光设备、印刷线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000 万元,招标人为四川铄阳异质结
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湿法设备、管式炉及自动化、激光设备、印刷线设备采购,详
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湿法设备设备采购; (002)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
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管式炉及自动化
设备采购; (003)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
电池片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激光设备采购; (004)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
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印刷线设备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湿法设备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凡有能力提供
本采购文件所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
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
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
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
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
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
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
应商截止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
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
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
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
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磋
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
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应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响应货物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
(002 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管式炉及自动化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凡有能
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
为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
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
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
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
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
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
应商截止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
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
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
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
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003 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激光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
购文件所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磋
商响应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
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
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
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
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
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
应商截止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
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
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
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
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004 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年产 10GW 高效异质结(HDT)电池片
项目(一期 5GW)一车间 2GW 印刷线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凡有能力提供本
采购文件所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
磋商响应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
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
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
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下列规定:a.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
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
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
应商截止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
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
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
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
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 131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 1311 号
七、其他
1、本项目为磋商邀请采购,邀请单位名单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需为确定邀请参加投标
的被邀请者。
2、设备清单:湿法设备项目需求量 2GW;管式炉及自动化项目需求量 2GW;激光设备项目需
求量 2GW;印刷线项目需求量 2GW。
3、服务要求:本次采购包含一车间 2GW 电池片生产湿法设备、管式炉设备及匹配的自动化
设备、激光设备、印刷线等的制造、供货、包装、仓储、运输、吊装、拆箱、搬入、安装、
调试、验收、验收后移交、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4、本项目分四个标段招标,其余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铄阳异质结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 1311 号
联 系 人:Kato
电 话:159802118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 F05 栋 19 楼
联 系 人: 张聪辉
电 话: 1775066587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湿法设备 激光设备 管式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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