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许昌市公有云中心及智慧应用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许昌市公有云中心及智慧应用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5">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许昌市公有云中心及智慧应用PPP项目已由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许昌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许昌市公有云中心及智慧应用PPP项目。
2.2项目编号: ZFCG-Z*******号 。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18个领域的智慧建设,根据各领域智慧建设内容的功能属性和费价形成机制,可以细分为28个子项目。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7">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全生命周期定为2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约为3年。
3.2投资概算:约31.8亿元(已包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规模:本项目智慧应用细分领域及各子项目投资额概算(不包含建设期利息)如下表:
序号 | 细分项目 | 运作 模式 | 投资额(万元) |
1 | 公有云数据中心 | BOO | 8960 |
2 | 智慧医疗-智慧医疗服务平台 | BOT | 7200 |
智慧医疗-网络医院平台 | BOO | 26300 | |
3 | 智慧教育 | BOO | 31500 |
4 | 智慧社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 | BOT | 7400 |
智慧社区-社区增值服务平台 | BOO | 43350 | |
5 | 智能运营中心 | BOT | 4840 |
6 | 展示体验中心 | BOT | 3500 |
7 | 智慧城管 | BOT | 9600 |
8 | 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 | BOT | 10250 |
智慧交通-公共服务平台 | BOO | 12400 | |
9 | 智慧公安 | BOT | 13300 |
10 | 智慧安监-监管与应急平台 | BOT | 5150 |
智慧安监-咨询与定制化服务平台 | BOO | 10100 | |
11 | 智慧环保-监测与应急平台 | BOT | 5000 |
智慧环保-室内环境监测服务平台 | BOO | 9500 | |
12 | 智慧节能-监管与调度平台 | BOT | 4700 |
智慧节能-咨询与定制化服务平台 | BOO | 9930 | |
13 | 智慧水务-监管与指挥平台 | BOT | 4800 |
智慧水务-废水资源化处理平台 | BOO | 11650 | |
14 | 智慧工商 | BOT | 4500 |
15 | 智慧法庭 | BOT | 5560 |
16 | 智慧物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 | BOT | 3250 |
智慧物流-物流增值服务平台 | BOO | 10500 | |
17 | 智慧旅游-智慧旅游服务平台 | BOT | 6660 |
智慧旅游-旅游增值服务平台 | BOO | 12100 | |
18 | 智慧农业-监管与溯源平台 | BOT | 5900 |
智慧农业-电商平台 | BOO | 12600 |
3.4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3.5运作模式:********5">本项目包括18个领域的智慧建设,根据各领域智慧城市项目的功能属性和费价形成机制,可以细分为28个子项目,并采用BOT+BOO的复合运作模式,其中,对于具有“使用者付费”基础的子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的模式与社会资本方开展合作,对于不具有“使用者付费”基础的子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与社会资本方开展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所有细分模块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部分子项目的移交工作。
3.6其他采购需求:********3">本项目回报机制主要包括项目自身的投资回报机制以及项目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机制两个层面。
********4">(1)项目回报机制
********5">采用BOO模式的子项目回报机制为: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即由最终用户直接付费购买智慧应用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其中部分BOO子项目采用政府指导价,部分BOO子项目由项目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消费水平、发展策略自主定价。
********1">采用BOT模式的子项目回报机制为: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即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该部分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该部分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
********7">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是指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8">运维绩效服务费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通常会与可用性服务费搭配使用。具体在本项目中,政府与项目公司需明确约定项目的绩效标准,并将政府付费与项目公司的绩效表现挂钩,如果项目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绩效标准,则会扣减相应的付费。
********8">项目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并在合作期限届满后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0">为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来源,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积极性,许昌市政府需将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本级财政跨年度预算,并出具相关文件。
********1">(2)股东回报机制
********2">在本项目中,政府方股东与社会资本股东将按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获得分红,但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本方出现暴利,对于项目运营产生的超额利润,社会资本获得的分配比例将低于其在项目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
政府鼓励创新,鼓励开拓新的盈利点,鼓励将更多的BOT模式项目转换为BOO模式,从而减少政府补贴。
********7">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证明社会资本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3.2信誉要求:申请人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4.3.3业绩经验要求: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内在智慧城市、平安城市以及政府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不少于5个、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的实施案例(包含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或设备供货采购),案例需提供项目实施合同的有效书面佐证材料。
4.3.4其他要求:
4.3.4.1申请人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经营内容需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3.4.2申请人必须通过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认证。
4.3.4.3申请人必须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4.4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签署并牵头提供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所有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或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确认。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的,必须有一家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预审公告4.1-4.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各联合体成员过去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5.7其它要求:/ 。
********8">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3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允许资格后审。在竞争性磋商时,对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0">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同等条件下本国社会资本优先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必须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
********9">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均可进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0">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9时4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10.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10.1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
10.2采购单位: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 址: 许昌市建安大道(许昌市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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