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措施项目招标公告

宁蒗县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措施项目招标公告

宁蒗县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措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蒗县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措施项目丽发改农经(2016)4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国家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蒗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中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明细)。

计划工期:3个月。

项目总投资:预计总投资498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备案证。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3至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注: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云南省省外企业必须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第25号公告)提供入滇备案证(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备案证)原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 年12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4楼(宁蒗县民政局大楼旁)持以下证件:

5.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3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4 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需水利建设市场入滇备案证原件的复印件,并附有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200 元/份,图纸:2000元/份,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 月25日 09 时 30,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丽江市宁蒗县

联系人: 子增明

联系电话:139*****17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丽江市南苑小区140栋

联系人: 加三卢英

电话:139*****485

报名地址: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措施 水利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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