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2025年春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2025年春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学会合作,拓展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暂定于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确定)期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为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承办本次活动,学校将采取公开的形式进行投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2025年春季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分为两个项目:

  1.一至三年级活动,约1151人,时间为1天。

  2.四至六年级活动,约1112人,时间为1天。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活动要求

  1.两个标段独立分开进行招标;

  2.投标方拥有专职社会实践辅导员队伍,在活动当天需为每班配备2名辅导员(一、二年级需配备3名辅导员)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安全维护、活动解说等工作;

  3.必须保证活动场地、交通工具、餐饮服务等符合招标方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且需提供运输车辆的营运执照及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投标方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投标方必须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有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三年以上经验。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3.参与投标公司均需提供详细的活动方案,方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等;(活动地点仅限于深圳市)

  4.投标方须有服务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服务人员并有参加了深圳市社保;(需提供参加社保的人员名单佐证材料)。

  5.投标方需具备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承办公司所提供的大巴车辆需营运行驶三年以内,均具备深圳市的营运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须知:

  (一) 投标文件的构成(1正2副,共3份),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2.准备社会实践活动书面方案;(包括活动安排的内容和安全预案)

  3.活动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5日;(投标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5日16:00)

  (三)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送达,逾时递交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五)标书送达地点: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小学部五楼学生成长中心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暂定为: 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9:30分,地点为: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小学部五楼会议室;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标书之后,将组织学校招标小组成员、校级家委代表统一开启标书副本,审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对投标方提供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学校会根据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核意见并电话通知入选公司名单,对未入选的公司也会进行电话沟通说明;

  (三)学校根据标书的审查情况通知投标方代表到学校进行现场说明,学校校级家委代表将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综合衡量投标方的资质、实力、信誉、业绩、市场影响、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度)等进行评分,根据综合得分,最高分为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果最高分有相同的按投标总价低价者优先)。如果中标公司或企业经过考察被发现与展示说明不符,则投标得分第二名为中标公司或企业,以此类推;

  (四)中标单位确定以后,学校将与中标方约定活动时间签订合作协议;

  (五)综合评价满分100分,评标小组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得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

  项目

  投标单位

  综合实力

  (20分)

  活动方案

  (20分)

  安全保障

  与应急预案

  (30分)

  交通、餐饮等物资保障

  (30)分

  总分

  (100)

  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

  (一)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

  (二)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

  (三)标书未密封处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公章;

  (四)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五)标书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

  、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学生成长中心——梁彩燕老师

  联系电话:0755—********

  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公司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南校)

  学生成长中心(小学)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 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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