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沪奉农委〔2024〕33号),现发布2025年度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区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种源农业及智慧农业发展导向,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特色,支持推进一批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聚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农业科创谷、现代设施农业庄行片区打造,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畜禽渔业养殖规划区等发展,兼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及美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具体领域如下:
1.农业现代化生产类--围绕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提升设施农业高效生产能力,支持实施畜禽渔业、区域特色农产品、花卉等领域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
2.农业科技创新类--围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支持实施农业种业研发中心、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圃)、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和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等。
3.农业产业化类--围绕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支持实施农产品加工、冷藏保鲜、仓储冷链、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等设施设备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库房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4.休闲农业旅游类--围绕促进产业融合,支持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点)公益性、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总投资未超过300万元的项目。
2.用地、环评等不具备条件的项目。
3.自筹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
4.项目单位已获批实施都市现代农业项目,但尚未完成验收。
5.曾获得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后终止项目的单位,自项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申报新项目。
6.经认定不予支持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须知
1.主体条件
申报主体包括涉农企业、区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区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行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规范,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补助申请额的50%。
2.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街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项目遴选、汇总、审核及推荐,初步审核项目区域规划、用地、环保等情况,落实镇级财政配套资金等。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受理各街镇、开发区组织申报的项目,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计划上报及立项审批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包括附表有项目投资概算明细表、项目资金来源表、项目绩效目标表、近三年财政支持项目一览表等;附图有区位图、现状图、规划平面图及主要工程(工艺)设计方案图等;附件有项目申报承诺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街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清单、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文本,应对推荐项目申报条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相关要求
项目实行全年开放申报、分批受理,受理截止期上半年为4月30日、下半年为8月30日,经评审、备案通过后纳入区级项目库管理。纸质版材料一式九份,在评审前提交。
联系人:乡村产业发展科 徐振宇********
叶智伟********
附件:
1.项目申报清单
2.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说明及格式
3.项目实施内容及建设标准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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