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体育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宜川县体育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宜川县体育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政办发【2016】84号)文件精神,关于《宜川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管理暂行办法》,经过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此次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

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宜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体育场周边棚区改造

采购内容:体育场周边棚户区1号楼265套安置房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体育场及周边棚户区住宅楼是由宜川县德馨置业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建设,该企业属国有企业。具有保障性住房开发的经验和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融资能力,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最优的承接主体。鉴于以上因素,该项目拟由宜川县德馨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孟庆民,地址:宜川县城西大街6号。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01月0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

宜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川县西大街政府东院三楼)

(联系人:范建平、电话:153*****389

宜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宜川县南大街53号资金局二楼)

(联系人:宋妍、电话:159*****090

附表: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宜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购产品名称

回购宜川县体育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楼265套安置房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宜川县体育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10225.5万元

二、申请理由:

按照《宜川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办发2016第84号)及征迁户安置意见

专家1论证

意见

此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无条件限制,具有合理性和科研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项目规模大,资金需求大,建议推荐宜川德馨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因本公司属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融资能力和服务能力。

专家姓名

拓永栋

职称

工程师

专家2论证

意见

本项目开发主体为宜川县德馨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为自主开发建设,市场化运作,享受棚改优惠政策,县征迁办与各安置户签订的征收协议约定为原地安置产品交货,根据现状,建议宜川德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政府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王国平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专家3论证

意见

本项目所有要求的供应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宜川县德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项业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张彩霞

职称

工程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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