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智能广告道闸和人行通道闸项目购买需求公告第二次

大门智能广告道闸和人行通道闸项目购买需求公告第二次

本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如下采购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大门智能广告道闸和人行通道闸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拆除原有道闸设施:

1.拆除本院原有道闸及相关设施;协助资产管理人员收集、搬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二)建设规划及功能需求:

1.整体建设规划:

(1)大门出入口2条机动车通道各设置1套数字智能广告道闸(每条宽度约6米)、500万高清车牌识别控制主机系统、车牌显示器、语音系统、LED补光灯、广告道闸感应防砸专用雷达、网络交换机、云端管理系统(免电脑操作,网站/手机管理后台,具备远程操作功能,可以实现远程升级和远程操作功能,具有管理车辆、查询记录等功能 )以及道闸安装所需的其他配件,每个道闸均需配备遥控器。能实现车辆号牌信息管理,实现登记号牌无障碍通行,临时车辆进行登记通行管理;

(2)电动车道(人行栅栏通道):在出入口电动车道/人行通道各设置1套自动人行摆闸、4套200万高清人脸识别系统、4套刷卡读头、200张卡以及安装所需的其他配件,每个道闸均需配备遥控器。人脸识别或者刷卡后栅栏自动打开,行人或电动车等通过后自行关闭,具备远程操作功能,可以实现远程升级或远程操作功能;

(3)保修期3年;

(4)需要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到我院查看大门现状,并根据现状自行测量各个道闸尺寸,并制定合理报价方案。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资料提交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根据要求向我院提交报价单(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5年2月28日;

(二)提交的全部资料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参照投标文件方式),邮寄或者安排人员携带到本院提交均可;资料不作密封处理的,视为“无效”。提交的资料需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三)我院将根据报价、产品质量、保修期限等参数进行综合比对,选出合适的供应商。

不明之处,请联系余工 199*****589

附件: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大门智能广告道闸和人行通道闸项目需求.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广告道闸 人行通道闸 车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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